近日,山東省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腦癱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魯醫保發〔2019〕51號),要求切實做好腦癱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醫療保障工作。
《關于進一步加強腦癱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主要從保障范圍、保障水平、支付方式、定點管理等方面對殘疾兒童醫療保障工作提出要求,突出了以下五項重點內容。
擴大年齡范圍。本次政策統一將腦癱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年齡范圍擴大到了0—17周歲,將更多未成年患者納入康復救治醫療保障范圍。
取消戶籍限制。新政策取消了參保戶籍限制,規定凡是參加我省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殘疾兒童都可以享受待遇。
提高待遇水平。本次政策明確要求,將國家規定的29項醫療康復項目全部納入醫保支付,并進一步要求將符合規定的醫療康復項目治療費、必要的檢查檢驗、藥品等費用納入醫保門診支付并參照門診慢病管理,對于原來那些未納入門診慢性病保障范圍的患者,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個人費用負擔。
完善支付方式。要求各市針對腦癱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需長期治療、門診和住院治療相結合的特點,進一步完善醫保支付方式,對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實行按床日、按病種或按人頭定額等方式支付。做好救助資金補助落實,充分發揮政策協同保障作用。
規范定點救治。要求將符合條件的康復醫療機構及時納入定點,保證患病兒童得到就近治療。規范康復醫療機構定點協議管理,將康復效果、評估情況等納入協議考核指標,與醫保基金撥付掛鉤,督促康復醫療機構提供規范有效的醫療服務。(來源:齊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