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日照訊 1月28日,記者從市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日照市養犬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日照市養犬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第7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于5月1日起實施,重點管理區養犬須登記并繳費。
《辦法》規定,養犬實行分區管理,城市建成區為重點管理區,其他區域為一般管理區。公安機關是養犬管理主管部門,負責養犬登記、捕捉流浪犬、撲殺狂犬等。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查處養犬妨害城市管理以及破壞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犬只免疫、檢疫并配合公安機關管理犬只收容留檢場所等。
《辦法》要求居民養犬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獨戶居住住所。重點管理區養犬實行登記制度,且每戶養犬不得超過二只,養犬人應當自養犬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犬證和相關手續。養犬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于十日內辦理信息變更登記。在重點管理區養犬,應當每年繳納養犬管理服務費,具體收費額度由省政府批復后對社會公布。
《辦法》同時規定了禁止養犬及攜犬進入的區域以及增加的禁養犬品種。要求重點管理區攜犬外出應當為犬只佩戴犬牌,由成年人使用不超過二米的牽引繩(鏈)牽領,主動遠離他人,即時清除犬糞等。
(日照報業全媒體記者 遲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