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日照訊 為助力市場主體輕裝上陣,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中,加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日前,市場監管部門實施41條免罰清單,對10類首次違法且沒有造成危害后果、31類經責令限期改正的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免于行政處罰,進一步優化法制化的營商環境,降低疫情對經濟發展的不利影響。
41類免罰行為涵蓋商標廣告、電子商務、食品安全、產品認證、登記注冊等7大領域。電子商務領域包括未依法亮照經營、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記錄保存交易信息、設置安全管理機構人員等行為;商標廣告認證領域包括非法使用“馳名商標”字樣,使用他人注冊商標未標明名稱產地,藥品、醫療器械等廣告未標明批準文號,產品包裝標注內容與認證證書不一致,未按照規定使用認證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管理不嚴致消費者權益受侵害等行為;檢測領域包括非強檢計量器具未定期自行檢定或送檢等行為;注冊登記領域包括住所、章程、董監事等發生變動未依法辦理變更、備案、注銷等手續,不按規定懸掛營業執照等行為;其他領域包括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從事業務活動以外活動等行為。
除41類明確不予處罰的情形外,對其他符合《行政處罰法》不予處罰情形的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市場監管部門也將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對不予處罰的經營主體,除責令改正外,市場監管部門還將通過政策輔導、行政建議、警示告誡等方式,敦促經營者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對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短時期內再次違法的,依法予以嚴懲,堅決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交易環境。截至目前,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已對19起輕微違法行為實施免予處罰。(日照報業全媒體記者 王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