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日照訊 9月27日,從日照文藝獎評獎委員會傳來消息,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印發<“日照文藝獎”評選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第四屆“日照文藝獎”評獎工作于2019年9月正式啟動。
此次評獎的報送對象與標準如下:凡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間,由日照市內(包括國家、省屬駐日照單位)工作或居住的個人和集體創作的文藝作品成果,包括文學、戲劇、曲藝、音樂、舞蹈、美術、書法、攝影、電影、電視、廣播劇、民間文藝、文藝評論等13個文藝門類,均可參加評獎。其中,文學作品和文藝評論類以首次發表或出版為準;戲劇、曲藝、音樂、舞蹈、電影、電視、廣播劇等以首映、首播或首次公開演出時間,音樂類也可以出版專輯時間為準。
各區縣、各相關單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認真、規范組織好作品推選申報工作,并于10月31日前將各文藝門類參評作品及申報材料報送日照市文聯辦公室。
(日照報業全媒體記者 秦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