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日報通訊員 宋自強
近日,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日照市社會創新獎評選及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市創新辦相關負責人就《辦法》有關情況進行解讀。
問:《辦法》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創新是第一動力。國家高度重視創新工作,把創新擺在五大發展理念之首,堅定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了全社會創新創造活力,顯示出社會創新的磅礴力量。
創新決定城市未來。面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難得歷史機遇,以及經濟社會發展中面臨的深層次難題,日照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強大的創新力量,市委、市政府審時度勢、高瞻遠矚,召開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動員大會,將打造“創新之城”作為“五城同創”的首要目標,提出弘揚“創新、落實”工作主旋律,大力倡導和推進社會創新工作,通過培育創新種子,厚植創新土壤,構建創新森林的重要舉措,開了全國創新型城市建設的先河。目的就是用最好資源、最優政策、最多投入,全方位、全領域推進社會創新,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市,為開創日照美好的明天奠定堅實基礎。
問:哪些人可以申報社會創新獎?社會創新獎的評選范圍是什么?
答:社會創新獎申報主體比較廣,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村居、社會組織及團體、個人均可申報市社會創新獎。凡是在日照實行并在各行業、各領域中采取創新、有效、可持續的方式方法,開展理論創新、推動技術變革,提高管理水平、創新服務方式,解決社會問題、滿足社會需求,創造社會價值、促進社會進步的項目,以及個人創新項目,均可列入評選范圍。
《辦法》還特別明確,申報社會創新獎的項目,應在申請期限之前該項目已實施,并產生良好效果;推薦單位可申報多個項目,進行排序并作說明;申報者須如實填寫申報表;科技創新、專業技術和發明創造類創新項目,可通過市科技進步獎、市專利獎等渠道進行,不納入市社會創新獎申報評選范圍。
問:社會創新獎的推薦和自薦程序有哪些?
答:市社會創新獎按照屬地和行業管理的原則,堅持“誰主管誰推薦”“誰推薦誰負責”和個人直接自薦相結合,可通過六種形式進行推薦或自薦:一是區縣黨委(工委)政府(管委)推薦,其中大眾創新項目由申報人居住地所在鄉鎮(街道)匯總至區縣后統一推薦;二是市直部門單位及其直屬機構推薦;三是國家、省屬駐日照有關部門和單位推薦;四是行業主管部門推薦;五是學校、協會、團體等社會組織推薦;六是群眾個人自薦。對知識產權有爭議的,以及對社會創新成果完成單位或者完成人有爭議的,不得推薦。
問:社會創新獎申報流程和形式有哪些?
答:《辦法》對單位、團體和個人申報程序作了明確規定。單位、團體申報市社會創新獎的,應當向具備推薦資格的單位提交《日照市社會創新獎申報書》,并按照規定提供真實可靠的資料。個人創新項目可填寫《日照市社會創新獎申報書》,直接通過信函、微信、網站等形式進行申報,鼓勵個人主動向居住地所在鄉鎮(街道)申報。推薦單位應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據實填寫推薦意見,并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報送市創新辦、市科技局。
問:市社會創新獎評審步驟有哪些?
答:市創新辦、市科技局負責市社會創新獎的評審組織工作,通過聘請高等院校、科研單位、企業等有關方面的專家、學者組成若干評審組,或委托第三方,按照《辦法》開展評審工作。建立評審專家遴選及管理機制,健全評審專家回避、誠信評審承諾、信譽評價和評審結果檔案管理制度。
經審查合格的推薦創新項目,市創新辦、市科技局組織市社會創新獎評審組進行評審,提出建議授獎項目和授獎等級。市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市社會創新獎評審結果進行審議,確定擬授獎項目(人選)。對擬授獎項目(人選)在市級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5日。公示期內有異議的,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市創新辦、市科技局負責對異議進行處理。市創新辦、市科技局對經公示無異議的獎勵項目(人選)進行審核,按程序報市委、市政府批準。市社會創新獎評審不收取任何費用。
問:市社會創新獎的評審周期及授獎等次、獎勵標準是什么?
答:市社會創新獎每年評審一次。市社會創新獎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及優秀獎四個等次,每年授獎項目總數不超過100項,其中,以團隊名義獲獎的,獲獎團隊人數不能超過5人。對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及優秀獎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和1萬元的現金獎勵,獎勵經費從專項資金預算中列支。社會創新項目不重復獎勵。市社會創新獎獎金應當按照完成人的貢獻大小分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