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巡察工作安排,7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組向日照報業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日照日報社)黨委書記陳為冰反饋巡察情況,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王希主持會議并傳達市委書記李在武聽取本輪巡察情況匯報時的講話精神,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孟青出席會議,對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提出要求。會后,市委第四巡察組巡察日照報業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日照日報社)黨委情況反饋會議召開,市委第四巡察組組長李乃龍向日照報業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日照日報社)黨委領導班子反饋了巡察情況,王希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講話,陳為冰主持會議并作表態發言。
3月19日至5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組對日照報業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日照日報社)黨委開展了巡察。巡察組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精神,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政治任務,準確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和“四個聚焦”監督重點,緊扣日照報業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日照日報社)黨委職能責任,緊盯領導班子和“關鍵少數”,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發揮了巡察綜合監督作用。巡察組廣泛開展個別談話,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調閱有關文件資料,深入了解情況,順利完成了巡察任務。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聽取了巡察組的巡察情況匯報,并向市委書記專題會議報告了有關情況。
反饋指出,近年來日照報業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日照日報社)黨委能夠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積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強化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加強班子和黨員干部隊伍建設,全面從嚴治黨和黨的建設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實,落實“政治家辦報”理念、發揮黨的喉舌作用不充分;統籌推進新聞宣傳事業和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存在差距,發展文化產業、落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不力;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不夠有力,責任落實和作風建設存在短板;把黨的建設融入現代公司治理不夠,黨員組織關系管理不規范;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落實不到位,班子成員帶頭深入一線采訪少;對黨員干部監督管理失之于寬,紀委監督執紀作用發揮不到位;貫徹執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有差距,支部建設規范化滯后;干部隊伍建設有短板;領導群團組織發揮作用不夠。同時,巡察組還收到反映有關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相關紀檢監察機構或組織部門等處理。
市委巡察組提出四點整改意見:一是在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上持續用力,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聞輿論宣傳和媒體融合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政治家辦報”理念,不斷增強黨報的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二是在夯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持續強化作風效能上持續用力,從嚴從實推進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切實增強管黨治黨意識、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三是在強化黨的領導、建強基層黨組織上持續用力,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領導班子重大問題集體決策議事規則和議事程序,規范干部選用工作程序,強化對黨建工作的統籌謀劃;四是在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上持續用力,以標本兼治的系統思維深化整改,鞏固和拓展整改成果。
王希強調,日照報業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日照日報社)黨委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和把握做好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工作的重要意義,從對黨忠誠、對事業負責的高度,做到真改實改徹底改。要堅決扛牢整改主體責任,把巡察整改作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深入推進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抓手,加強對整改工作的全過程領導、督促和把關,科學制定整改措施,確保系統整改、全面清倉,舉一反三、標本兼治,把巡察監督成果轉化為高質量發展效能。
孟青對巡察整改提出要求,指出陳為冰同志作為黨委書記,要切實履行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充分認識抓好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務,動真碰硬完成整改是政治責任,帶領日照報業傳媒集團(日照日報社)全體黨員干部全面、徹底、高效完成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日照報業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日照日報社)黨委要用好巡察成果,以此次整改為契機,把解決共性問題、突出問題與完善制度相結合,推動反饋、整改、治理有機貫通,以整改實際成效推動改革、促進發展。
陳為冰表示,對市委巡察反饋的問題,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堅決抓好整改落實。集團(報社)全體干部職工將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落實巡察整改要求,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強化責任擔當,認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同時,堅持標本兼治,深入剖析問題根源,舉一反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推動主流媒體系統性變革,為黨的新聞事業發展貢獻更多力量。
市委第四巡察組副組長王允周及巡察組有關同志,市紀委監委相關監督檢查室負責同志,日照報業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日照日報社)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及中層副職以上人員參加巡察情況反饋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