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農業的命脈,是鄉村振興最重要的資源資產。推動鄉村振興特別是產業振興,必須高度重視精準利用土地的問題。
近年來,各地探索出了很多好路子,盤活了土地資源,為鄉村振興注入了活水,但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如有的地方對土地流轉規劃不夠科學,論證不夠周密,項目落地門檻過低,導致有的項目“來也匆匆,去也匆匆”,給農民帶來經濟損失;有的地方土地流轉后,企業沒有與農民結成利益共同體,土地紅利分配不均衡;還有的企業取得了流轉的土地,違規搞了一些形形色色的非農建設,把農民的田園變成了企業的私人會所、“后花園”,以上種種都不是精準利用土地的做法,與鄉村振興的初衷背道而馳。
精準利用土地,促進產業振興,筆者認為至少這三個方面的問題值得認真考慮和把握。
加強引導指導的問題。地方政府特別是縣、鄉兩級政府要圍繞培育優勢產業、特色產業,編制好土地流轉的規劃,引導土地有方向、有目標地流轉。推進土地流轉要堅持分類指導,因地制宜,不能急功近利,不能一廂情愿地替農民作主,違背農民群眾的意愿。
處理好政府企業農民三者之間關系的問題。鄉村振興絕不是企業進、農民退的鄉村“大開發”,廣大農民群眾的主體地位、主體作用必須自始至終得到彰顯和保障。工商企業進軍農業是好事,但不是來圈占土地、圍獵鄉村,不是拿農民的土地去套取銀行的信貸資金,而是要發揮企業自身的資金、市場和人才等優勢,打造發展特色產業的平臺,與農民共享收益,助力鄉村振興。企業在流轉土地上投資上項目,不同于在其他方面的投資,它必須確保出讓方農民的深度參與,必須確保取得穩健的土地紅利且與農民均衡分配。這“兩個確保”應該成為衡量項目對產業振興是否給力的標準或參照。換個角度說,在精準利用土地振興產業這個大舞臺上,政府(包含村級組織)、企業和農民應該扮演的角色分別是編劇、導演和演員,三者相互影響、相互依存,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目前有些地方搞的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就很好,農民把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企業,再到企業經營的項目里打工,就有了保底分紅、務工工資和土地流轉費等幾份收入,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致富奔小康。也只有這樣,人口和勞動力才會源源不斷地向鄉村流動。
強化監管的問題。鄉鎮政府要健全土地流轉中介服務組織,培育規范有序的土地流轉市場。要堅持底線思維,切實加強土地保護,嚴禁在流轉的土地上違規搞建設,將耕地“非農化”。要加強對企業流轉土地的規模控制和經營監管,提高準入門檻,搞好風險防控,杜絕圈占土地、亂鋪攤子、隨心所欲上項目等浪費土地現象,防止因項目沒有生命力或經營不善而使各方都遭受損失。
總之,鄉村振興是篇大文章,雖然等不來,但也急不得。俗話說“慢工出細活兒”,在推進鄉村產業振興的過程中,務必穩扎穩打,一步一個腳印,寧肯步子邁得慢一些(這里的慢是指用較多的時間來論證和謀劃,不是等靠),也要把精準利用土地的要義體現到每一個產業項目上,不求短時間遍地開花,但求每個項目都是精品。念好“土地經”,才能拿到打開鄉村振興大門的“金鑰匙”。
(孔令尚 作者單位:東港區農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