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法治環境,是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實現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保證。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提出,要落實法治政府建設綱要,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
高水平的行政執法是高質量法律實施的關鍵,通過推進高水平的行政執法、高質量的法律實施,引領和帶動法治政府建設也是一種全新思路。今年“兩會”上,人大代表劉加山便提交了一份《關于進一步推進我市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建議》,希望以綜合行政執法力量的提升,為日照法治政府建設助力。
“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是一項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利益格局調整大的改革,是創新行政執法體制、實現精簡統一效能、提升基層治理水平的重要舉措。”劉加山介紹,黨的二十大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部署將重點放在行政執法之上,釋放出通過推進高水平的行政執法、高質量的法律實施,引領和帶動法治政府建設和法治中國建設的思路。因此,推動日照盡快構建起權威高效的綜合行政執法體制,對進一步增強政府治理能力和社會管理水平非常有利。
因此,劉加山在建議中提到,應從招錄、培訓等環節入手,加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同時,通過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協調配合機制、健全部門之間的信息與數據共享、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等措施,完善執法機制建設,進一步提升執法質量和效率,為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執法保障。(日照報業全媒體記者 蔣月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