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黃建玲
近幾年,隨著城市容積率的提高,高層住宅及寫字樓不斷增多,城區負荷密度逐年提高,經測算,主城區規劃范圍遠景用電負荷將達到200萬千瓦,現日照主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中預留的規劃變電站布點難以滿足城市發展的用電需求。
針對此問題,1月17日,記者采訪了市十七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劉偉,他直言,市政府在日照主城區控制性規劃修編時,充分論證區域電力需求,在區域負荷中心增加變電站布點,并將部分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用于城區電纜管溝及電力設施遷改建設。
他認為,雖然城區電纜管溝建設過程中,部分管溝由政府出資建設,但數量遠遠不能滿足城市電網快速發展的要求。而且,電纜入地工程投資巨大,造價是架空線路的4-8倍,國家電網公司、省電力公司嚴格審查審批電纜入地項目,明確要求電纜管溝費用和超出架空線路的差額投資由當地政府承擔。“十三五”期間,日照城區規劃建設的變電站將全部為電纜下地工程,如果沒有相應的政府配套政策,后續規劃變電站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將無法上報審批。同時,城市規模擴大及政府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涉及的電力設施遷改也需配套政策支持。
因此,人大代表劉偉建議,市政府可借鑒濟南、東營、德州等城市經驗,將隨電費征收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扣除政府統籌后,將部分資金用于城區電纜管溝、電力設施遷改建設,以便日照供電公司向省電力公司爭取更多的城區電纜入地項目和電網建設改造資金,并解決政府應急項目、城區電力設施遷改無資金來源的問題。